近日,根据《都匀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都匀市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地核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对我市辖区内经大数据筛查疑点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实地核查,共现场核查10家医疗机构,抽检住院病历102份。
本次核查主要内容为“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的违规行为,主要存的不规范行为表现为:一是民营医院、卫生院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如将“银杏达莫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脑心通胶囊”等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药品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二是公立医院违反诊疗项目限定使用条件开具患者病情未达到相关限定使用条件的诊疗项目,并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如“癌胚抗原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测定”、“保护性隔离护理”、“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等。三是如某公立医院重复收取电子结肠镜检查费用后,同时收取电子乙状结肠镜检查、直肠镜检查费用,收取电子胃十二指肠镜费用后,同时收取电子食管镜费用。四是某民营医院超医院级别使用中药配方颗粒后,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药品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根据检查结果,我局按照《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对此次检查中查实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全部扣减,同时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查实的违规费用为基数的1-5倍违约金。一是扣减本次检查定点医院违规费用合计55556.04元,其中职工医疗保险违规费用51830.22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违规费用3725.82元。处违约金合计8556.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