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办的相关信息,根据《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特编制《都匀市人民政府沙包堡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我办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都匀市人民政府沙包堡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都匀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都匀市人民政府沙包堡办事处;办公地址:都匀市斗篷山路267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 14:30-18:00;联系电话:0854-8321210;邮政编码:558000;传真:0854-8312233;邮箱:1814533900@qq.com。
(二)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申请时务必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1)互联网。申请人可在都匀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填写好必填内容,上传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到政府网站即可。
(2)邮寄。填写电子版《都匀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都匀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以下简称《申请表》),附身份证明复印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一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的,可以当场受理;对于要件不完备的,自收到申请之日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要求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申请。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相关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具体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54-4998071,地址:都匀市人民政府沙包堡办事处纪工委,邮编:558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