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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召开行政执法证件规范管理集体提醒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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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提升医保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养。近日,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云召集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召开行政执法证件规范管理集体提醒谈话会,就证件使用、保管及工作要求进行重点强调。

会上,顾云同志强调,行政执法证件是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定凭证,证件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认可度,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证件规范管理的重要性,杜绝因证件使用不当引发的执法风险。并针对当前存在的行政执法证件超期失效等问题明确三点要求:一是严格执法证件规范使用,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行政执法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严禁无证执法或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使用证件;二是妥善保管实体执法证件,避免证件遗失、损毁或转借他人,对于实体执法证件不慎遗失情况,要及时向政策法规科报备,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三是持证人员要紧盯证件有效期,提前3个月向政策法规科说明,对接市司法局开展延期学习考试。

参加集体约谈的执法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本次提醒谈话为契机,进一步筑牢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为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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