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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2025年都匀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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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健全地价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我省自然资源评估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19〕88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等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技术要求,完成了都匀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

《2025年都匀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并经都匀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本轮基准地价自2025年4月24日起执行。原《关于公布实施2021年都匀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2025年都匀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2025年都匀市中心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图

3.2025年都匀市中心城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图

4.2025年都匀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图

附件1:2025年都匀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pdf

附件2:2025年都匀市中心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图.jpg

附件3:2025年都匀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图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图.jpg

附件4:2025年都匀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图.jpg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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