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黔农发〔2025〕16号)要求,为逐步搭建完善全市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序开展,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共享师资,现就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产业导向、科学布局、主体自愿、能力匹配、政府引导、规范管理、突出实效的原则,立足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要求,遴选1所农民田间学校,1~2个实训基地,3~20人共享师资。
二、遴选范围和遴选条件
(一)农民田间学校
遴选范围:区域内依法成立且正常运营2年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协会、行会、涉农培训机构,高素质农民领办的经营主体和科技示范基地可优先申报。
遴选条件:
1.产业要求。以从事当地主导或优势特色产业为主,如粮油产业、蔬菜产业、茶产业、肉牛产业等。
2.教室要求。有至少可供50名学员学习的固定培训教室和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能够满足学员学习理论课的需要。
3.食宿实训要求。一是有能解决对应人数学员食宿的硬件条件;二是有能够满足实践实训、现场观摩、实验示范等需求的场所。
4.服务点要求。原则上满足基本功能的学员跟踪服务点(高素质农人学员之家),如暂没有对应条件的,需在2025年内建成用于开展学员服务。
5.师资要求。一是配备有来自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专家教授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乡土专家组成的师资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且有长期稳定合作;二是配备有1人及以上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专业农技人员作为田间学校辅导员;三是配备有1人及以上实训教师。
6.培训基础要求。一是近年来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三是有相应的后续培育工作计划。
7.信用要求。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技术培训服务活动;二是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8.意愿要求。自愿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相关具体工作。
(二)农民实训基地
遴选范围:区域内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坝区、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遴选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的相关农业农村产业或关键生产经营环节。
2.具备容纳50人以上产业链条关键环节的实习实训场所。
3.具备1人及以上产业实训老师和对应课程体系。
4.能开展观摩学习、实习实训和岗位实习。
5.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
6.自愿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训等工作。
(三)共享师资
遴选范围:区域内有一定农业专长的“土专家”,现任培训教师等。
遴选条件:
1.在农民教育培训课程方面业务能力强,有专长。
2.学员满意度和评价高。
3.能支持配合总体工作,能适度跨区域提供农民教育培训教学服务。
4.对学员、对产业,有持续指导、跟踪的能力和热情。
5.自愿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授课和相关工作。
三、申报认定及考核
(一)自主申报
1.农民田间学校。申报需提交附件2,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农业专业合作社相关证明、获得的荣誉等材料及培训教室基地产业、食宿条件等图片,并规范装订。
2.实训基地。申报需提交附件3,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农业专业合作社相关证明、获得的荣誉等材料及培训教室、基地产业、食宿条件等图片,并规范装订。
3.共享师资。申报需提交附件4,申报材料包括资格证书、所获荣誉证书、职业证书等复印件。
(二)认定程序。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共享师资按照自主申报、当级认定、上级和省级备案(由省级统一编号)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审查核实、择优确定(已建有,条件符合且运转正常的农民田间学校优先)、上报备案四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三)总结考核。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共享师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3月进行总结并由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据实增减并完善手续。
四、要素管理应用
(一)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
经考核认定为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的主体,将纳入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理论培训和观摩、实习实训基地,并推荐为全省共享资源,可承接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理论培训、观摩、实习实训等相关业务。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实训基地的一个认定期为三年,不符合条件当年取消资格(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发挥农民田间学校或实训基地作用;或师资团队不能满足培训对应需求;或经营主体被注销)予以撤销。
(二)共享师资
经考核认定为本土师资的,将纳入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并推荐为全省共享资源,可承接培育机构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讲师服务,领取相应的授课费。共享师资的聘书有效期三年,不符合条件的当年解聘(身体不能胜任农民培训工作;被学员投诉且证实;受到个人处分)。
五、提交材料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基地、组织或个人填报相应申报类型的申报书,并附相关资质材料(上报可编辑版、扫描版和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于2025年8月28日前报送都匀市种植业发展中心农广校。市农业农村局接受申报人申请后,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联系人:王蓉,联系电话0854-8224378。
附件:附件1:贵州省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体系建设建设要素说明表.xlsx
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