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都匀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因退休、离职等原因的以下2人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序号 |
姓名 |
执法证号 |
所属执法主体 |
1 |
张正剑 |
24080113010 |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方 梅 |
24080113007 |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被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已经遗失,相关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原执法证号由我局收回备用。
特此公告。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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