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秀梅药店(P52270101276)。因在经营过程中违反《黔南州2026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第五十七条第六款相关规定,经都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集体议定,决定中止该药店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中止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8月31日,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期满后,验收合格的恢复医保费用结算;验收不合格解除医保协议。药店信息如下:
都匀市秀梅药店(P52270101276)。经营地址:都匀市沙包堡街道嘉和路2号嘉和城市风景1栋1层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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