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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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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的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国家、省、州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区域协作、实施新型城镇化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提出本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本市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经济促进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各类积极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全市经济发展具体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落实国家、省、州有关价格政策,负责督促少数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在地方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

(三)牵头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地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计划,牵头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家、省、州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项目;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管理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关键问题,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细化具体措施。协调推进地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综合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牵头推进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六)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市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牵头贯彻和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贯彻落实国防动员、军民融合、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黔中经济区等方面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贯彻国家、省有关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制定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油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统筹做好储备粮油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粮油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粮油价格监控;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管理,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负责全市粮食储存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加强安全工作和综合治理,确保粮食安全储存。

(十一)负责拟定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增强地方能源保障能力建设;按照能源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程序,在规定权限内审查有关能源投资项目;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加强风能、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广运用。

(十二)拟订全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推动科技发展;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全市科学数据汇总、管理、应用和共享开放;编制市级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科学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与应用。协调参与市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开展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相结合。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科研诚信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和创新调查,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职责。

(十四)牵头拟定全市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统筹组织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相关工作;研究新型城镇化发展重大问题;指导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监测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责调整。

1、将都匀市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都匀市自然资源局;

2、将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入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

3、将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局;

4、将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入都匀市审计局;

5、将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都匀市医疗保障局;

6、将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增加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工作;

8、增加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9、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市发展和改革局。

(十七)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市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加强粮食、重要物资储备管理,组织市级粮食和重要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提出动用指令并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局负责除煤炭外的能源相关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煤炭相关工作。

3.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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