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都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班子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由本市制定、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信息
主要包括:助学贷款、转学、新生入学、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考享受政策考生公示、工作总结;工作进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四)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人事任免事项;本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教师招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五)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经费等。
(七)其他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
2、公开形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的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s://www.duyun.gov.cn/zfbm/dysjyj_5741288/zfxxgk_5741276/zfxxgkzn_5741277/index.html。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采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热线咨询、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本单位设有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期限一般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的网上信息公开网查阅。
3、公开时限: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申请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具体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都匀市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都匀市文明路88号 邮政编码:558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234172 传 真:8248826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234172,传真:8248826,办公地址:都匀市文明路88号,邮政编码:558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6:00(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