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都匀市民政局
部门简称:市民政局
地址:都匀市民族路1号西山新苑1单元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邮箱:558000
电话:0854-8228620
负责人:高长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机关党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史志、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督查督办、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牵头消防安全工作。
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财务统管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增量等办理工作。
承办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外事等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会工作。
负责人:韦道玲
电话:0854-822862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自治、村(居)换届选举、村(居)委员会和社区干部培训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维稳、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等工作。
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取缔非法民间组织,负责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牵头民政理论研究、民政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监督检查及局机关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由市民政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转办、证书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
负责人:何忠华
电话:0854-8251845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三)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科(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区划地名办)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工作。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全市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办中央、省和州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对全市敬老院的运营和发展进行督促指导。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
按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民政项目建设申报、审查、监管等工作。
主要负责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规范性文件,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和政府驻地的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助地方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承担市内区划与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
承担生活无着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负责人: 陈道建
电话:0854-822779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