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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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农”工作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4.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牵头开展农业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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