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都匀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都匀市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都匀市火神庙3号
联系电话:0854-8223081
邮政编码:558000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都匀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本单位办公室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单位具体网址:http://www.duyun.gov.cn。本单位当面受理点:都匀市水务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联系电话:0854—8223081。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都匀市水务局办公室申请公开水务领域信息的,受理机构为都匀市水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都匀市火神庙3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联系电话:0854—8223081;邮政编码:558000。
(二)申请方式
1.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出申请,申请时务必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1)互联网。申请人在都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填写好必填内容,上传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到政府网站即可。
(2)邮寄。填写电子版《都匀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都匀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以下简称《申请表》),附身份证明复印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
(2)当面申请。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本单位信息的内容描述,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3)所申请公开的水务领域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一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申请处理
受理点收到水务领域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的,可以当场受理;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受理点从自收到申请之日7个工作日内一次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受理点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点收到水务领域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申请人申请公开水务领域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受理点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受理点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对水务领域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水务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相关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水务领域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水务领域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水务领域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申请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具体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监督和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