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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贵州震华职业技术学校等两家 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生活费补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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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8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9〕25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8号)等文件精神,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员、易地扶贫搬迁学员按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拨付生活费补助。

贵州震华职业技术学校、铜仁市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此次申请4期培训班中的83名符合生活费补助条件学员的生活费补助,总金额为: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

为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将4期共83人的生活费补助拨付明细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即从2020年9月30日至10月13日,如有虚报、套取等情况,请及时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举报电话:8238163、8260331。

附件:

1.2020年都匀市职业技能学员生活费补助拨付明细.xlsx

2.2020年都匀市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助学员花名册.xls

都匀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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