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22号)、《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效能,围绕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功能增效,切实组织实施好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品质与成效持续优化,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扶优扶强”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一批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市职业培训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公开遴选条件、遴选程序,采取资料审核与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一批办学规范、质量过硬、社会评价较好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都匀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项目名称
都匀市2025年度职业培训机构遴选
三、遴选规模
根据我市工作实际,通过竞争性遴选确定5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接2025-2027年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包含创业培训),各培训机构根据人社部门批复的办学许可范围申报遴选工种。
四、培训工作开展期限
从双方培训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五、遴选对象
1.贵州省内黔南州外注册的培训机构,2023年或2024年经省内人社部门评估为优秀的可报名参加遴选;
2.黔南州内注册的培训机构,2023年及2024年评估为合格,且不存在经纪检、审计、人社等监管部门提出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可报名参加遴选。
六、培训机构资格要求
1.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具备一定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工种范围包括符合都匀市茶产业、家政行业、轻纺产业、电商行业发展的工种及新业态新职业工种;
2.熟悉省、州、市有关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按省、州、市职业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训后能够组织学员统一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并能够按“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
4.在匀有固定的办公、教学场所,并配备有固定的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能采取集中式(集中住宿、集中学习、集中管理)管理开展培训;需按照省人社厅要求配备培训监控设施;培训机构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
七、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进行公开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资料。
3.报名地点:都匀市南州国际马鞍山安置房A区11-12栋一层都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培训科。
4.报名联系人:杨先生;报名联系电话:0854-8260331。
5.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都匀市公开遴选定点培训机构报名表》(见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人社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定点培训机构的批复文件(含增设工种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培训机构近3年无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以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
(6)培训机构教学场地图片及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培训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及2024年相关执行记录;
(8)培训机构设施设备清单、照片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教师资质证明。提供教师情况一览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等;
(10)管理人员聘用情况。提供与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1)提供培训与就业挂钩机制的工作方案及“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方案;
(12)近3年开展培训业务数量情况(由对应培训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13)优势专业(工种)培训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14)2024年开展培训业务相关就业台账、鉴定合格台账及稳定就业台账;
(15)本机构与用工企业、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用工合作协议书(合同),提供训后推荐就业岗位相关佐证资料;
(16)近三年属地人社部门年审资料;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核)、复印件(需要加盖机构公章),按照顺序编辑封面、目录、页码,规范装订。
(二)资格初审
对参选培训机构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在2025年5月16日18时前将补充完善的资料一式三份装订好报送至都匀市就业局培训科,未补充完善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初审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将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都匀人社微信公众号和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现场评审
1.评审时间:2025年5月22日9:00时开始(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评审地点:都匀市南州国际马鞍山安置房A区11-12栋市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3.评审人员:由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部分培训组织单位人员组成评审组。
4、评审流程
(1)培训机构陈述: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培训机构进行自我推介、优势项目讲解、师资力量及承接能力展示、近三年培训成绩介绍、就业推荐情况说明、招生培训组织计划等,接受评审人员现场提问。
(2)审核及评分:评审员根据培训机构的现场陈述、查阅资料后对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议和打分。每位评审员按照评分表项目依次进行评审。对培训机构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数后,取其平均值为各参选机构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四)确定培训机构
1.名额设置。根据评审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择得分高的前5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都匀市2025年—2027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定点培训机构。
2.公示。结合我市实际需求,根据资格初审、现场评审程序,确定入围培训机构名单,并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都匀人社微信公众号和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签订合作协议。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最终入围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工作业务。
八、其他事项
(一)培训机构应当认真阅读遴选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并按照遴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二)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机构参与遴选的培训工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保证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若已入围的培训机构放弃与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培训合作协议,将按照现场评审评分依次递补培训机构进行合作。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的;
2.遴选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
3.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代表不遵守评审会场纪律的;
4.培训机构近三年在培训过程中出现劳资纠纷或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资金等违反培训文件相关规定的;
5.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附件1:2025年都匀市公开遴选定点培训机构报名表.xlsx
附件2:2025年都匀市公开遴选定点培训机构评分表.xlsx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