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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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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都匀市第一幼儿园、都匀市第二幼儿园、都匀市第三幼儿园、都匀市第四幼儿园、都匀市第五幼儿园、都匀市第六幼儿园、都匀市青云湖幼儿园、都匀市凤凰幼儿园8所城区公办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摇号方式进行招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优抚政策

依照国家、省、州、市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幼儿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入园。

(一)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伤残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子女、脱贫攻坚一线因公牺牲人员子女。

(二)适龄幼儿的父母为现役军人、剑江英才、招商引资、招引人才对象。

(三)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流程

(一)信息发布

2023年8 月18日至2023年8月21日在各市属城区公办幼儿园公示栏、“桥城都匀”、“都匀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都匀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招生公告。

(二)登记方式

有意愿就读市属城区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请于2023年8月18日9:00至2023年 8月21日9:00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并按照网络报名平台填报步骤要求填写幼儿基本信息进行申报。(一个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登记)。

(三)资格初审

2023年8月21日,都匀市教育局组织各市属城区公办幼儿园对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的幼儿信息及印证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幼儿进入摇号名单。

(四)初审公示

各市属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 8月22日至2023 年8月24日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初审合格幼儿名单。

(五)录取方式

1.当幼儿园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将初审合格幼儿确定为录取对象。

2.当幼儿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六)摇号程序

都匀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单位于2023年8月24日下午通过摇号方式抽取参加现场摇号家长代表,2023年8月25日上午开展现场摇号工作,并按照以下步骤依次摇出各幼儿园幼儿录取名单。第一步,现场公布符合摇号条件幼儿名单及参加现场摇号家长代表名单;第二步,随机抽取现场家长代表负责摇号操作;第三步,经公证处保全摇号数据后,由主持人现场公布摇号录取幼儿名单。摇号现场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公证处工作人员、民生监督员及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七)录取公示

2023年8月25日下午在各市属城区公办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示摇号产生的录取幼儿名单。

(八)学位补录

摇号招生结束后,如有幼儿园未完成招生计划尚有空余学位的,由幼儿园自行补录。

五、注册入园

符合优抚政策的幼儿及摇号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于2023年 8月26日至 8月27日携带政策范围内的相关证明资料及报名登记时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办理注册入园手续,在资格复核中发现申报信息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要求网上报名、超过报名期限、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料审核及注册入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需提供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4.幼儿保健手册原件。)

都匀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7日  

附:招生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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