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非公开信息 | 理由或依据 |
| 1 | 信访维稳往来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 2 | 事业单位人员统计数据和都匀市市属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
| 3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信息 | 纯属行政机关内部组织人事、财务和工作运转等内部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除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公开的除外)。 |
| 4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文件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政策性文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公开的除外)。 |
| 5 |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相关统计数据 |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相关统计数据主要用于制定相关工资福利政策的临时性专项统计数据,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组织人事工作运转内部信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公开的除外)。 |
| 6 | 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得涉及补贴对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银行账号和详细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 | 贵州省农委 黔农办发〔2016〕335号文件《关于规范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及贵州省农委 省财政厅《贵州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指出:各地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得涉及补贴对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银行账号和详细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 |
| 7 | 职位管理、考试录用、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考核奖惩、公务员(参公)登记、参公审批、培训教育等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规定:公开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纯属行政机关内部组织人事、财务和工作运转等内部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公务员信息采集和公务员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字(2017)39号)文件规定,有关公务员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发布。 |
| 8 |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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