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及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2026年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履行好行政执法机关的普法责任,结合职能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九五”普法规划,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普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高质量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为更好地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及普法宣传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部署,层层落实,各部门分工协作,特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即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机关科室、执法大队、分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普法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内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等进行学习。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宪法、民法典。切实抓好《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依法行政,持续提高基层干部工作水平,引导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将《宪法》和《民法典》送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贵州省森林条例》等与本单位职能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
(五)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立足职能定位,创新推行“节点聚力+服务赋能+媒介增效”普法模式。紧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法治节点,结合赶集日、社区节等人群聚集场景,进行普法活动,实现宣传精准触达。“一案一释法”,将执法现场变普法课堂,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行”。进一步通过自媒体宣传“讲述综执好故事、传递综执好声音”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普法工作格局。
(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重视公职律师队伍和法治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学法,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领导小组对普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机关科室、分局、中心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落实好普法主体责任,法规科组织对相关责任主体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统筹全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开展,确保普法责任清单落地落实。
(三)拓展群众,加强宣传。扩大社会群众宣传范围,提升社会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程度,引导群众主动支持并配合法治工作,营造和谐有序的法治氛围。
附件:都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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