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都匀市民政局工作实际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都匀市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通过普法工作,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的能力,增强民政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助力都匀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面向全局)
1.政治理论与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议和部署、《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2.国家基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
(二)个性普法内容(面向业务领域)
1.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
2.社会救助与福利:《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贵州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等。
3.区划地名管理:《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
4.未成年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强制报告制度等。
5.社会事务管理:《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及婚姻登记相关法规。
三、普法对象
1.都匀市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及行政执法人员;
2.民政业务涉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如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
3.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服务对象。
四、主要工作计划与措施
(一)落实内部学法,提升法治素养
1.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年内开展专题学法不少于1次。
2.全员学法用法考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在线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
3.业务培训融合法: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业务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重点讲解最新政策法规。
(二)把握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
1.常态化节点宣传:
清明节:重点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及文明祭扫、森林防火等相关规定,推行绿色殡葬。
“5·20”、七夕等婚姻登记高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普法宣传。
“6·1”儿童节/“三八”维权月:联合市检察院、市妇联等部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9·5”中华慈善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弘扬慈善文化。
“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宪法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
2.重点专项宣传:
未成年人保护专项:配合市检察院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机制,深入村(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宣讲。
(三)创新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
1.“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在社会组织年检、双随机抽查、殡葬执法等工作中,向执法对象精准解读法规政策,实现“边执法边普法”。
2.“互联网+普法”:利用“都匀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定期发布法律解读、以案释法案例。
3.集中设点宣传:结合“三下乡”及“文明都匀”巡演等活动,在人民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
五、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对普法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
2.明确责任分工: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及共性内容普法;各业务科室(中心、所)负责对口业务领域的个性普法,确保责任到人。
3.经费与物资保障: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宣传资料印制、活动开展等必要开支。
4.总结与反馈: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按市司法局要求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及年度总结。
都匀市民政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宪法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属各单位、科室。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综合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责任单位:未保中心、社会事务科;
3.《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相关法规、《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殡葬服务所、婚姻登记处;
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救助站。
5.《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责任单位:老龄工作科(社会组织)。
二、普法对象
市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民政工作中涉及的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向行政执法相对人、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助推法治黔南建设。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法治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
主要内容:按照《2025年都匀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制定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融入民政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责任单位: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5年5月15日。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主要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局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综合科(党建办);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主要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中华慈善日、清明节、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民政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局各科室和局属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四)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主要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在晋升和入职人员培训中加入法治教育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局各科室和局属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五)适时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宣传。
主要内容:对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适时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力求上述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正确实施。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未保办、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六)充分运用各类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主要内容: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全州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法治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讲好民政法治故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
责任单位:局各科室和局属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七)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主要内容:大力加强民政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局机关文化建设内容,通过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执法培训等活动,在局机关利用宣传栏等发布法治宣传内容,引导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局各科室和局属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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