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昱君、李雪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电动车充电桩收费乱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都匀市电动车充电价格基本情况
一是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能源电力〔2016〕155号)文件要求,“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按有关规定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2020年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以及《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黔府办发〔2025〕8号),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价格不属政府定价范围,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目前我省集中式公共充电站电费执行贵州省电价政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二是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481号)文件精神,我省供电区域内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包括电力市场直接交易和代理购电用户)、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电储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0%、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60%。交易电价(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量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 运行费参与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综上,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收费中,电费部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收取,服务费部分由充电桩经营者自主制定,服务费价格因经营者建设、经营成本以及市场供求状况不同有所差异。
二、都匀市电动车充电桩设置基本情况
一是截至2025年5月都匀市已完成公共充电桩项目41个,公共充电设施492个。其中,中心城区建成公共充电桩项目35个,公共充电设施468个;乡镇建成公共充电桩项目6个,公共充电设施24个。二是都匀市电动车充电桩主要覆盖青云湖、杉木湖、绿博园等景区;州公安局、州纪委、州政府等机关单位;星乐城大润发、万达广场等商业区;温泉新城、173州医院经适房等居住小区;长途客运站、公交停保场等公交出行场所;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各充电设施均为企业自主建设运营,用户可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实现自助充电,基本满足目前全市电动汽车15分钟车程内充电需求。
三、都匀市电动车充电桩价格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2025年1至5月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车充电桩价格监督检查13次,各充电设施的运营管理方已在充电桩设置场所进行了价格公示,且充电电费(含峰谷分时电价)与充电服务费进行了分别标识,暂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求各充电设施的运营管理方在充电桩设置场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含运营公司客服电话、“12345”“12315”热线)。2025年度截至5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暂未接到关于电动车充电价格类投诉举报线索。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充电桩运营企业的收费价格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充电桩运营企业做好明码标价,在充电场所公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周期和退费规则。二是密切关注并持续加强对电动车充电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强与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部门的协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市的公共充电桩的价格公示和价格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确保电动车充电市场的良好秩序,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良好的环境。三是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附注: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