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言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降低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保障水平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医疗保障方面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的是互助共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国家财政补助政策,缴费标准和国家补助标准由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根据社会发展水平进行调整。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合理调增,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支出的客观需要,主要用于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来自政府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两部分,制度建立实施以来,不仅仅是个人缴费在涨,政府财政补助也在逐年增加。如:2007 年个人缴费10元、政府财政补助40元;到2025年个人缴费上涨到400元、政府补助增加到670元。
当前随着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人口老龄化加速等,医疗费用持续高速增长对医保制度运行影响很大,医保基金支出压力较大。您提出的居民家庭缴费压力大,影响参保积极性的问题客观存在。但是在缴费金额不断提高的同时,医疗待遇也在不断提高。一是门诊慢特病保障。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 4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将长期或终身需在门诊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纳入特殊疾病门诊保障范围。极大减轻参保患者用药经济负担。目前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梗死等48个慢性病纳入门诊保障。其中门诊慢性病:年度起付标准为150元,患多种慢性病的只支付一次。参保人员办理多种门诊慢性病的,基金支付限额可以叠加,但叠加后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城乡居民医保不得超过10000元。二是门诊特殊疾病。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不设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办理多种门诊特殊疾病的,基金支付限额可以叠加,叠加后的基金支付限额不得超过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省统一病种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5%、65%。黔南州老病种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5%、60%。三是扩大直接报销病种范围:原来只有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透析5个病种可进行异地直接结算。2024年下半年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制性脊柱炎5个病种进行异地直接结算,有效解决患慢特病老年人异地就医垫资经济压力问题,参保人就医更便捷。同时将慢性病符合卫生健康部门长期处方管理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药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药品,单次购药量调整为 12 周,单次购药间隔调整为 11 周。减少复诊频次。
二、医疗机构建设方面
一是4月11日已由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都匀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工作方案》(匀府办函[2025] 24号),通过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带动基层医疗机构协同发展,建成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支撑村级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医疗服务网络,完善“医共体总院专家+中心卫生院业务骨干+乡村医生”服务体系,组成135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定期到各辖区内开展入户随访、健康指导、健康巡诊、义诊服务、分级诊疗闭环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医防融合工作。4月11日已由市政府办印发《都匀市优化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匀府办函[2025]25号),按照方案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或中心乡镇卫生院)一乡镇卫生院分院一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延伸点(诊疗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般村卫生室”梯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布局,整合医疗资源便于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三是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巩固医疗保障。持续巩固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建成”、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达标”建设成果,确保每个村卫生室均配有1名以上合格村医,每个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均达到80种以上,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药物治病;按照“四定两加强”原则,对患有 30种大病救治对象进行专项救治、确保应治尽治并做好大病患者的随访工作,坚决避免患病群众卧病在床无医过问的情况发生;持续抓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全市共有“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 24 家,参保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市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入院时不需缴纳押金,即可住院治疗,做到便民利民。今年以来住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582人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省级相关医保政策,在持续优化居民医保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制度保障能力与基金支撑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确保医保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都匀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附注: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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