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都匀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2035年)》

来源: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都匀市人民政府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都匀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2035年)》是贯彻落实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以下从政策背景及政策意义方面展开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结合我市现状实际制定本方案,便于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与都匀市监测站对噪声环境的管理,明确都匀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工作要求,切实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不断改善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宁静舒适的声环境。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求,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牵头编制《都匀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2035年)》,分别征求各有关部门、镇(乡、街道)等意见建议,通过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后,将区划方案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审批、公布实施。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都匀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2035年)》包含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文件,明确都匀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工作要求,编写制作新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

第二部分城市基本概况。都匀市现状的自然环境概况和社会经济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特征、水资源、矿产资源、旅游文化资源,行政区划、人口状况、经济状况。

第三部分城市规划概况。概括性描述本次《都匀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2035年)》涉及的《都匀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部分内容。都匀市作为黔南州州府,是全州的政治、文化中心以及综合服务中心。共包括10个规划单元:绿茵湖片区、杨柳街片区、沙包堡片区、小围寨片区、广惠片区、文峰片区、绿博园片区、洛邦片区、杉木湖片区、东冲片区。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至目标年的用地类型面积合计为71.05平方千米。中心城区道路网形成“两环、五横、六纵”道路网布局,快速联系各组团。

第四部分中心城区声环境现状。都匀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1.03分贝,昼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中心城区区域夜间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43.62分贝,夜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04分贝,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道路交通噪声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0.97分贝,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三级,评价为“一般”;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昼间达标率85.7%,夜间达标率76.2%。

第五部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共划分0-3类声环境功能区37个,4a类功能区83条,4b类功能区3条,4b类交通服务区域3个,总面积85.61平方千米。根据都匀市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及用地规划情况,此次区划中无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计7个,面积共计14.37平方千米;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计15个,面积共计59.06平方千米;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计15个,面积共计11.51平方千米;4a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83条交通干线,总长度281.3千米;4b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3条铁路线,总长度49.1千米,4b类交通服务区3个,面积0.67 平方千米。

第六部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可行性分析。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用地功能及用地布局,中心城区内广惠街道、文峰街道等主要以商居混合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用地以及公园绿地为主,绿茵湖街道、匀东镇等主要以商住混合用地、工业仓储用地为主,结合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用地综合发展。因此本次区域划分主要以2类区为主,1、3类区次之的区划结果,根据现状用地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各功能区符合区域环境特点,可达声环境质量目标,具有较强的环境管理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部分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控制措施及建议。加强娱乐场所、商业网点噪声管理;加强居住小区的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绿化工作,扩大绿化面积;加强重点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加快区域路网建设,改善道路设施状况;新建各种交通枢纽时,选址应尽量建设在城市边缘或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所在地区,并做好相应的减噪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建设规划铁路、高速公路时,靠近居住区、文教区等敏感区域,应充分考虑与敏感建筑物的噪声防护距离,充分利用环境的自然衰减来减低噪声,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绿化隔离带;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减少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按照规划中的用地类型进行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将防治噪声污染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内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确保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正常使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常规监测与管理;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完善噪声投诉与处理工作机制;加大环境噪声监管力度;加强城区声环境监测。

【文件原文】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音视频解读】
【征集调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