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康都匀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意义
一是实现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面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达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二是实现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国发〔2019〕1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30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黔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0〕7号)》等文件要求。
三、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我市深入推进健康都匀行动,积极开展健康工作,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市民健康的前提,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市民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村)、家庭和个人行动起来,形成政府积极主导、部门相互协作、社会广泛动员、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实现健康都匀行动齐参与。
四、主要内容
《健康都匀行动实施方案》包括五大部分内容,分别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职责、任务分工,主要涵盖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实施控烟行动、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实施老年人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实施山地紧急医学救援行动十七项专项行动,对健康都匀行动该工作涉及单位(部门)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