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进一步促进都匀市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8月7日
进一步促进都匀市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三化同步”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扩大全市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规模,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富民增收,推动市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工作的认识
顺应农民工就业的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在统筹抓好就业工作的同时,把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市农民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将农民工就业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部门和人员,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夯实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按照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的要求,整合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资源,积极争资立项,进一步完善乡(镇)、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着重将服务功能延伸至村、社区。依托基层工作平台,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调查统计制度。指导和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乡(镇)、办事处,全面实施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政策,积极争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乡镇活动,不断探索和完善农民工转移就业的政策、服务和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的整体水平,成为全州工作典范。
三、不断完善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机制
(一)建设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建设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扶持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发展,探索建立公共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集中经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机制。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信息联网和数据录入工作,尽快形成联通全省、覆盖城乡、供求对接、反应灵敏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体系。
(二)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要求,加快市级就业培训基地建设步伐,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效果。积极引导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鼓励企业对新招收的农民工开展岗前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由劳动型向技能型转变。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健全培训机制,通过“定向、委托、联合”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的农民工具备一技之长,增强就业创业的能力。
(三)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扩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覆盖面,积极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及时制定和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合理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水平。健全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依法严厉查处欠薪行为。督促企业改善工作和食宿环境,丰富农民工业余文体生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完善劳动争议快速处理机制,加快案件调解、仲裁速度,妥善化解劳务纠纷。
四、大力促进农民工市内转移就业
(一)制定农民工转移就业计划。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信局、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配合,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产业发展规划、承接产业转移计划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对人力资源数量、结构、素质等需求情况,制定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同时,根据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扩大的需要,加快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各类服务平台、信息网络。
(二)大力开发产业园区就业岗位。紧密结合市域经济发展,依托甘塘、墨冲产业园区建设,引导农民工向非农产业转移、进入园区就业。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投资促进局及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建立就业影响评估和跟踪制度,以招工数量大、用工规范的企业、招商引资企业、返乡创业企业为重点,根据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开展职业介绍、订单培训等跟踪服务,制定职业技能开发计划,优先推荐和满足用工需求。
(三)加快由传统农民向工人的转变。引导农民从事宾馆餐饮、批发零售、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支持农民开办“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项目。通过“企业+农户”等形式,发展来料生产、来样定做、来件装配,引导农民工居家就业。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发展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和养殖业,鼓励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流通、储运等行业,挖掘农业内部就业空间。大力拓展家庭服务业就业空间,引导农民工从事家庭服务业。
五、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
(一)落实扶持农民工创业的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民工创业的优惠政策,切实做好《都匀市创业奖励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匀府发〔2013〕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不断健全和完善政策支持配套体系。引导和鼓励掌握一定技能、积累一定资金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二三产业、生态农业和中小企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免费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进行扶持。
(二)提供优质高效的创业服务。成立市级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建立起市、乡(镇)、办事处相联动的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创业指导专家团作用,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完善创业项目库建设,开设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为有志创业的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专家服务、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等一整套创业服务。
(三)树立自主创业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全市农民工自主创业表彰活动,树立一批创业先进典型,深入宣传创业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敢闯敢试、艰苦创业、回报家乡的创业精神,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推动农村劳动力由“务工潮”向“创业潮”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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