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都匀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每年至少安排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2023年,市政府领导班子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根据职能开展至少一期本部门本系统法治专题培训。[牵头部门:市政府办;责任部门:市级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2.市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市政府及其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布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政府办;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二、加快政府服务职能建设
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编制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准备工作。完善2023年全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权责事项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权责清单同一事项的名称、依据规范统一。[牵头部门:市政府办;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4.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可通过电子证照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5.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调整并公布都匀市2023年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无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不能保留,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6.强化落实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7.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8.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加强企业犯罪预防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检察院;责任单位:市国资监管局、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9.认真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开展“十不折腾”专项行动,推进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推广应用“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推动营商业务办理“标准化”、企业服务“网格化”、项目审批“智能化”,大幅提升我市营商便利度和企业满意度。[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10.持续深化“法律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增强企业法治意识,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11.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一网通办”,依托系统联通、数据共享、部门配合联动,扩大“一网通办”范围,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纵横循环联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5%以上。[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12.加强政务服务引导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持续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三、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12号),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强化起草部门法制审核责任,充分发挥备案平台作用,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该报备未报备的,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达100%、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做好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统一公开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四、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5月前完成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都匀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相关工作。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15.严格参照《黔南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工作。重点对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国民教育、生态环境的重大行政决策开展跟踪反馈和决策后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强化风险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16.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黔南州公职律师调配使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协议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案件等涉法事务中的作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采纳情况分类建立档案台帐进行留痕管理,因未听取、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确保2023年都匀市公职律师配备率100%。保障法律顾问经费、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购买法律服务经费及普法经费落实。落实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牵头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7.按照中央、省、州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和要求,继续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力量和资源配置,依法有序下放基层执法权限,推动执法重心向镇(乡、街道)下移,逐步规范镇(乡、街道)执法工作。[牵头部门:市委编办、市政府办;责任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18.持续做好《都匀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实现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大案件、重点环节执法记录仪使用率达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覆盖率100%。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公布实施本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并全面落实,加强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防止“一刀切”执法。[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19.严格落实《都匀市关于探索建立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即“首违不罚”制度事项(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首违不罚”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20.狠抓涉企执法规范化,强化联合执法,推行执法计划备案制,提升联合执法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21.强化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和考试,确保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本年度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22.按要求推进市、镇(乡、街道)两级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和行政执法卷宗评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23.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的转化衔接。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配合州级建立统一的律师远程会见系统。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防控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部门: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
24.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25.按中央、省、州要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都匀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推进相关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责任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
六、加强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26.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按照《黔南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完善都匀市各专项应急预案,重点对应急预案之间衔接和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内容进行审核。将老年、幼儿等特殊群体应急需求纳入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市应急局;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27.制定2023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抓好落实。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委网信办;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28.常态化开展 “打非治违”,深化煤矿、建筑施工、交通
运输、城镇燃气、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易
爆物品、旅游、生态环境、工贸、森林草原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
隐患排查整治。[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委网信办;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七、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29.严格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2〕19号),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推动全市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比例到2023年底超过总数的50%。全面落实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保障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及时发放,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组织,充分发挥矛盾高发领域调解组织作用。[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30.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行政诉讼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庭一次。严格履行生效裁判。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情况纳入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31.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书说理性,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发挥。强化行政复议听证工作,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综合运用定期通报、约谈、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2023年年底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综合运用定期通报、约谈、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确保2023年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上一年度全国平均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不被法院纠错。[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32.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市、镇(乡、街道)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牵头抓总、议事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推动社区矫正在犯罪率逐年下降。[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33.推进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强化对未成年人
的保护。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教育系统行政裁量
权基准,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34.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
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制
定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丰富监督手段,
强化督察力度。[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责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市级有关部门]
35.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严格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按期回复、整改率达100%。[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责任部门:市纪委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36.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实行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事项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领域政务公开。[牵头部门:市政府办;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37.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责任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九、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38.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广使用智慧司法服务平台。加大智慧司法网络端口硬件投入,实现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全覆盖。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39.持续深化推进政务公开,系统清理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集中公开,建成上下互通、标准规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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