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继承人罗文志、张均芝向我机构申请房屋继承过户的登记手续,原房屋所有权人罗珍余,未办证,房屋坐落于都匀市七星路71号振华红星小区经济适用房二期3栋2单元2层7号,建筑面积为94.89平方米,资料齐全,我机构已受理。现对该继承登记予以公告,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相关继承人对该房屋的继承登记有异议的,请到都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以及相关合法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54-4999529
都匀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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