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个人中心 长者专版
x 关闭
关闭视频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不动产公告
黄卫东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打印 关闭 【字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53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大厦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联系方式: 0854-4999529 。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张金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都匀市平桥南路4号广惠新城5栋25层12号

未办证

黄卫东

登记机构:都匀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