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24号)文件要求全市聘用760名生态护林员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一、生态护林员
指通过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购买服务、受聘参加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资源管护服务人员。
二、生态护林员的聘用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省级资金生态护林员优先选聘脱贫人口,确因脱贫人口无法履职的,可将选聘范围适当扩大到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三)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年龄为18-60周岁,续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并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三、管护补助发放经月考核合格,森防高火险期1-4月每月每人发放900元;非森防高火险期5-12月每月每人发放800元。每名生态护林员全年管护补助为10000元。管护补助通过财政惠农惠民统发系统发放到生态护林员“一拆通”或社保卡账户。
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已下达我市,其中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760万元现予以公示。
附件:《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24号)
黔财资环〔2024〕24号 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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