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个人中心 长者专版
x 关闭
关闭视频
都匀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打印 关闭 【字号:

目    录

一、 都匀市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202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转经费明细表

(八)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都匀市民政局(本级)

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都匀市民政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4、负责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等工作。

5、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和政府驻地的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社会捐助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都匀市民政局包括局机关及下属7个下属单位,具体是:

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殡葬服务所、社会福利院、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救助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老龄事业发展中心。除殡葬服务所为独立核算单位外,其余单位财务均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内设机构设置,局机关共3科(室):综合科(机关党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科(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区划地名办)、老龄工作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三)部门人员构成   都匀市民政局机关本级11人(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人),2024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1人,退休21人;下属事业单位7个,共有事业编制69人,实有在职人员53人,退休21人。其中: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19人(管理编制8人,专业技术编制9人,工勤编2人),实有在职人数15人(管理编制8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编1人);社会福利院14人(管理编3个,专业技术编2个,工勤编制9个),实有在职人数13人(管理人员2个,工勤人员9个,专业技术人员2个);救助管理站8 人(管理编2个,专业技术编4个,工勤编2个),实有在职人数8人(管理人员2个,专业技术人员4个,工勤人员2个);婚姻登记处6人(管理编制3个,专业技术编制3个),实有在职人数4人(工勤编3个,专业技术人员1个);殡葬管理所15个(管理编4个,专业技术编2人 ,工勤编9人 ),实有在职人数11人(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勤人员6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人(管理编 2人 ),实有在职人数1人(管理人员1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5人(管理编3人 ,专业技术编2个),实有在职人数1 人(专业技术人员1 人)。

二、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642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16.74万元,上年结转804.36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577.08万元,单位资金收入1039.66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421.1万元,按支出方向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40万元,其他支出298.92万元。

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与2024年预算4103万元增加2318.1万元,增长56.49%。增长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社会民生救助力度的加大,在充分保障民生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本级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二是为着力解决老龄工作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投入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贷款贵州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资金1039.66万元完成2所标准化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及为15000人特殊困难及8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64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7.08万元,占部门收入的71.28%;其他支出1039.66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6.19%;上年结转804.35万元,占部门收入的12.53%。

2025年收入总额较2024年4103万元增加2318.1万元,增长56.49%,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社会民生救助力度的加大,在充分保障民生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本级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二是为着力解决老龄工作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投入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贷款贵州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资金1039.66万元完成2所标准化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及为15000人特殊困难及8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64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82.52万元,占部门支出的79.1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98.92万元,占部门支出的4.66%;其他支出1039.66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6.19%。

2025年支出总额较2024年4103万元增加2318.1万元,增长56.49%。增长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社会民生救助力度的加大,在充分保障民生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本级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二是为着力解决老龄工作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投入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贷款贵州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资金1039.66万元完成2所标准化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及为15000人特殊困难及8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5.58万元占总支出93.22%,卫生健康支出60.20万元占总支出0.91%,住房保障支出76.40万元占总支出1.21%,其他支出298.92万元占总支出4.6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8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98.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5.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1.91%;卫生健康支出60.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2%;住房保障支出7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2%;其他支出298.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5%。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与较2024年4103万元增加1278.44万元,增长31.16%,主要原因:随着社会民生救助力度的加大,在充分保障民生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本级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082.52万元,较2024年3811.67万元增加1270.85万元,主要原因:随着社会民生救助力度的加大,在充分保障民生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本级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7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09%;项目支出40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91%。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7.3%;住房保障支出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卫生健康支出6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人员经费构成情况,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9.4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4.51%;商品服务支出8.3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99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4.68%。

公用经费构成情况,其中:商品服务支出43.22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6万元,较2024年5.9万元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6万元,较2024年1.4万元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5万元,较2024年4.5万元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开支。

2025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预算数

2025年预算数

增减额

增减率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合计

5.9

5.86

-0.04



一、因公出国(境)费

-   

-   




二、公务接待费

1.4

1.36

-0.04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1、公务用车购置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

4.5

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98.92万元,较2024年291.33万元增加7.59万元,增长2.6%,该项目主要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老年福利项目建设方面。

(九)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12)

2025年我单位及所属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3.22万元,较2024年44.44万元,增加-1.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6万元,较2024年1.4万元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人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万元,主要是计划采购采购社会救助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5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原值12082.73万元,累计折旧1168.24万元,净值10914.4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717.59万元,通用设备286.41万元,图书和档案0.46万元,家具和用具77.88万元,无形资产0.39万元),较上年增加-19.69万元,主要原因是资产报废处置。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上年结余1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309.42万元。

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我单位主要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孤儿、特困人员、困难群众家庭救助,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强化残疾人福利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着力推进城乡养老服务等工作任务。其中,根据民政工作要求,重点计划完成老年人福利补贴资金项目、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4309.4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孤儿、特困人员、困难群众家庭等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有,一是老年人福利补贴资金80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8.56%;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979.14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22.72%;三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38.84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9.46%;四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设备采购304.8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7.07%;五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4.64%;六是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325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7.54%。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类项目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及未参改单位事业编制车辆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开展公务活动。

四、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转经费明细表

(八)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公开附件。

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