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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隆成锦江府二期国有建设用地合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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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进行公示。

一、宗地情况

(一)地块一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都匀市隆成置业有限公司;

2.土地坐落:原汽车客运南站;

3.不动产权证号:黔(2020)都匀市不动产权第 0002785号;

4.土地使用权面积:2795平方米;

5.权利性质:出让;

6.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7.使用期限:2020年5月11日起2090年5月10日止/2020年5月11日起2050年5月10日止。

(二)地块二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都匀市隆成置业有限公司;

2.土地坐落:都匀市剑江大道南段东侧、剑江河西侧;

3.不动产权证号:黔(2025)都匀市不动产权第0003766号;

4.土地使用权面积:4605平方米;

5.权利性质:出让;

6.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7.使用期限:2025年2月18日起2065年2月17日止/2024年2月18日起2095年2月17日止。

(三)地块三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都匀市隆成置业有限公司;

2.土地坐落:都匀市剑江大道南段东侧、剑江河西侧;

3.不动产权证号:黔(2025)都匀市不动产权第0003768号;

4.土地使用权面积:3433平方米;

5.权利性质:出让;

6.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7.使用期限:2023年11月10日起2093年11月9日止/2023年11月10日起2063年11月9日止。

二、主要内容

因上述宗地界线相邻、主体一致、土地用途相同,拟同意将上述宗地进行合并,合并后土地面积为10833平方米,出让年限按合并前地块最早到期年限确定,即2020年5月11日起2090年5月10日止/2020年5月11日起2050年5月10日止。

三、反馈方式

现对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进行公示征询异议,如存有争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邮寄地址:都匀市自然资源局302办公室(都匀市剑江中路79号原老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都匀市自然资源局权籍科823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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