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5第4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会同贵州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贵阳海关联合评定,现确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为贵州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两年。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5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都匀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2015- 黔南网站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黔ICP备17006167号 网站标识码:5227010012
地址:都匀市文明路63号 联系电话:0854-8227071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 52270102000109号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