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侦查涉嫌生态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涉嫌生态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以及阻碍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方面
强化合成作战和加大打击力度,深入推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工作,积极与农业、林业、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落实好林长制河长制工作,积极联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出击搜寻发现犯罪线索,主动拓展案源,共同推进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负责指导、监督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方面
在审核机动车检验资料照片时,严格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中“尾气排放检验合格报告为机动车检验资料照片之一”的规定,对于没有尾气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三、负责指导、监督严格查处逾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方面
紧盯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及各类应废未废、逾期未检车辆污染源源头治理。一是对未检、未报废的重点车辆按照车型、车牌以及机动车所有人逐一进行统计、汇总、建立台账,通过电话、短信、入户走访、社会公示等形式告知车辆所有人,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检验或注销登记手续。二是运用市道交办工作职能将此隐患推送至运管、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成员部门,充分发挥村支两委、警助、专职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能。将隐患清单分发到村寨,逐村逐车寻找车辆,做群众思想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意识,确保隐患车辆不出村、不上路,及时清除隐患,营造严管严查氛围,形成监管合力。
四、负责指导、监督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减少道路拥堵导致的机动车污染排放,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监督落实重型柴油车辆绕行限行等措施方面
积极探索科技赋能的新路径,通过“一路一策”、货车限时段限行等交管举措,有效缩短机动车路口滞停时间,减少怠速排放污染。
(一)一路段(口)一策,小改造大效果。对上放学期间交通拥堵问题,紧密协同学校、住建、交通等部门,对道路的扩展性、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区域开展调研工作,增设信号灯、斑马线,每日早晚高峰期安排专人保障通行秩序。
(二)配时“微”调整,绿波“畅通无阻”。为全方位保障我市交通路网沿线畅通,经过不断研究沿线交通流量情况,贴合交通实际调整信号配时,有效减少公交车辆路口滞停次数及时间。
(三)进城先审批,夯实货运管理。实施城区货车临时限行措施。每日7时至23时对中、重型载货汽车及特种作业车划定限行区域。并开放网上申请通行码渠道,对有需要开展民生服务、物流配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等作业的车辆经审批后方可在限定时间通行,有效减少包括重型柴油货车在内的重型汽车排放量。
五、负责按职责对偶发性强烈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违法行为
(一)交通组织优化方向。根据辖区道路规划的实际需求及通行功能,科学划定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加装交通噪音隔离措施,有效减小交通噪音的影响。
(二)交通违法查缉方向。对近五年“飙车炸街”交通违法犯罪时空数据进行梳理,在日期、时段、地点、年龄、职业等维度上进行深度分析,精准定位“飙车炸街”及非法改装违法犯罪行为高发的时段、路段,深入总结飙车团体、非法改装服务提供商等组织团体性飙车炸街行为规律,重点开展涉嫌“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拼装、超速和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查缉,严厉查处发动机、排气管、消音装置等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机动车,联合刑侦部门及市场监督部门进行打击,维护机动车服务行业正常秩序,从源头扼制噪音源产生。
六、依法打击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刑事犯罪行为方面
积极开展依法打击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刑事犯罪行为,2023年侦破相关涉嫌野生动物类刑事案件、非法狩猎案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七、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管理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等方式,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紧紧围绕危险品的安全处置工作目标,组织深入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寄递物流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和查处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管理,坚决堵塞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确保危险品不出任何问题。全年无易制爆化学品治安监管事故发生,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平稳有序。
八、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方面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应急救援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为应急处置主体,相互配合、协作联动、快速反应,共同开展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九、固体废物非法转运车辆的检查,依法查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涉污染环境犯罪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建筑废弃物的管理方面
对全市重点车辆时空分布进行把控,重点关注建筑工地,露天施工作业等固体废物出运场所,对泥头车、渣土车及其余工程车械产生的违规变道,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紧把道路施工审批关,对涉及我市占道施工的作业及工程,按照工程核查、现场勘察、违法纠查的流程步步推进,实现全流程审批管控,及时制止固体废物超载运输、非批准违停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体平稳运行。积极会同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主动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行刑衔接机制、加大案件移送线索,2023年未发生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案件。
十、司法鉴定中心等实验室危险废物及收缴的易制毒化学品和毒品等规范化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方面
加强对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依法依规核发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落实制度、强化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台账,做到实物与台账相符;针对本市内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运输等单位开展检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对企业负责人、岗位人员进行宣传,强化职工保护生态环境意识。进一步加强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管,防止对环境安全造成影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载体,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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