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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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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着力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住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 指导乡镇打好打赢全市住房安全有保障硬仗。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充分保证群众知情权、监督权。通过组织乡镇办事处农村农房改造工作分管领导、危房改造负责人员、各村(居)委会代表及从事农村危房“危改”“三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会。利用乡镇赶集日在群众活动密集的地方拉横幅、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危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应改尽改”,实现政策效用最大化。进一步细化危房改造公开内容,提高补助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让群众全面了解危房改造项目的申请程序、指标分配、资金发放、举报电话、受理单位等信息。

1、2019年将300余份危房改造宣传挂历发放至各乡镇办事处的各村组。

2、2019年4月23日根据《黔南州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和《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2019年农村危房“危改”“三改”及建筑管理人员和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要求,开展都匀市2019年农村房屋“危改”“三改”、建筑管理人员和建筑工匠培训暨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3、已制定宣传手册及方案,利用各乡镇赶集日进行实地宣传工作,在墨冲镇、匀东镇、毛尖镇、绿茵湖办事处等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6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30多人次,问题解答510余条。

(二)由政府组织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控制面积,做好建房引导,严控面积,4类重点对象新改造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防止盲目攀比,建大返贫。

(三)抓好农村危房“改造”“三改”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加强指导与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五主体、四到场”的要求,组织监理公司和跟踪审计对危房改造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把关,并代表“五主体、四到场”,确保质量安全监管到位。

(四)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农信社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管,严防克扣、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及时拨付。

(五)建立验收合格与资金拨付进度挂钩机制。市住建局在接到乡镇验收申请后,从全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最低建设要求逐户填表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凡验收不合格的必须经整改合格后才能拨付全额补助款,多重严把质量关。

(六)强领导,重监督,层层抓工作落实机制。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住建局和各乡镇、办事处相应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机制,设立办公场所,明确经办人员,保障办公经费。县、乡、村均按照《导则》要求,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七)严对象,重宣传,注重规范申报程序。为确保改造对象精准,针对四类重点人群,市住建局逐级审核申请人“三证一手册”,即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同时,积极宣传栏及发放“明白卡”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控质量,严资金,精心组织推进。各乡镇、办事处由施工单位统一建设,监理公司对施工进度和质量代表“五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审计公司对工程量进行跟踪审计;市住建局通过组织走访危改户核查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打卡到户,不断加强对危改资金的监管,保证了资金专款专用。本着“应改尽改,一户不漏”的原则。

二、经验和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作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头等大事,集中精力、集中火力,全力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攻坚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任组长,要亲自抓,其他领导和干部要进行包片,人人都要投入到脱贫攻坚行动中来,整合人力资源,聚焦重点任务,确保质量安全,确保工程进度,确保资金兑付,确保改造标准,严防弄虚作假,严防到户政策不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跟踪督办机制,对日常调研、随机抽查、入户检查等工作中发现工作推进不力的,根据情况,对推进不到位的将采取通报批评、书面提醒、约谈提醒等措施,涉嫌违纪违规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强化宣传攻势。要通过报刊、媒体等形式发动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农村住房保障宣传攻势,聚焦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监督检查、追责问责,聚焦质量安全、建设进度、资金兑付等,总结实用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成效。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简报制度。

(四)抓好农户信息档案管理。加强农户档案收集归档,将农户贫困类型证明材料、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协议或承诺书等材料纳入“一户一档”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决不允许“无身份证录到底”“一张照片录到底”“开工竣工不录入、乱录入”等现象发生,确保填报进度情况与信息系统农户导出数据一致。

(五)抓好住房安全评定结果全覆盖。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地脱贫退出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建村通〔2018〕304 号)要求,根据扶贫办提供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按照零遗漏、全覆盖的原则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工作。经评定为A 级或B 级的安全住房,以逐户填写的“危房对象认定表”作为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对确实难以评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鉴定结果经县级住建部门盖章确认后作为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对评定为C 级或D 级的住房,实施危房改造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相关要求,经住建局盖章确认的农村危房改造“五主体、四到场”现场检查记录表可作为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

三、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讲话和省、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更好调动我局全局力量,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组织和技术保障,根据我局制定的《都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及《都匀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采取领导、科室包保乡镇、办事处方式开展工作,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全面指导,重点突破,分片区对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调度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积极筹措资金,针对今年需完成任务,市住建局通过招标与一家施工单位达成初步协议,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工程款分四年付清,按3:4:2:1比例进行支付。市住建局作为业主签订合同和做好指导、督促验收等相关工作,以确保清零任务的完成。

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相关质量安全责任,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历年来对危房改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高度重视,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建成“放心房”、“满意房”。并就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认清形势、抓紧时间、保证质量三个方面进行重点强调,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提升百姓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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