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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3 17:5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都匀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都匀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都匀市南洲国际马鞍山小区13栋二楼,邮编:558000  ,电话:0854-822208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都匀市卫健局认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载体,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一)主动公开。

1.做好常态化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信息主要通过都匀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方式长期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工作动态,重大行政决策、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发展规划、为民办实事、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等项目。

2.规范卫生健康政务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参照市政府规定的市属政权部门对外开内容及《都匀市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主动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政策、医疗咨讯、医疗机构概况、医疗卫生、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信息等,并围绕公众生育需求,合理公开便民办事服务指南(计生方面)、生育扶持奖励及相关政策补助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一览表等。对群众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整理编辑并在网上主动公开。都匀市卫健局按政府要求,逐步完善对省电子政务网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并设置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医疗扶贫、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等栏目,分配责任工作人员及时有效更新门户网站信息。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30日,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69条,其中部门动态102条,医疗卫生67条,健康服务76条,重点工作推进2条,医疗扶贫5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7条,通知公告5条,财政预算5条,完善了“机关简介栏目”,根据政务中心2020年10月下发的“做好部门政民互动知识库和信息录入工作”的工作提示,我单位收集整理了“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医疗服务、人口家庭、健康教育”五大主题词的相关小知识问答,完成了知识库录入工作。

(2)医疗卫生机构概况和服务收费信息公开。

卫健系统对单位辖区内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医疗项目和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在网站进行公开。各医疗机构的收费项目、诊疗收费、药品、注射等各类收费在本单位公示展板进行公开,增加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目前,2020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进一步明确窗口职责范围,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提升平台信息报送质量。信息报送前经工作人员编辑—办公室主任审批—领导审批流程,加强信息报送质量建设。

2.加强信息定期更新。为及时有效公开信息,对需要定期更新栏目实时进行更新和维护,并且在信息产生后有效期内进行发布。

(四)平台建设。

1.门户网站方面:

(1)定期进行账户维护,栏目更新,及时有效公开部门动态、医疗卫生、医疗咨讯信息,切实做好便民利企服务。

(2)根据市政府7月下发的《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原有栏目的基础上,增设了“健康扶贫、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三个重点栏目,并根据工作情况,实行每月一更。对原有的“医疗卫生”和“医疗咨讯”两个栏目进行了合并,减少了工作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益,圆满完成了“修订”工作。

2.政务新媒体方面: “健康幸福都匀”作为都匀市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其宣传阵地作用,主要对外宣传卫生健康工作信息,科普新冠肺炎、老年健康、慢性病等健康防护知识、解读健康扶贫等相关政策法规。2020年以来,共推送1000余条文章,点赞、阅读量累计达2万次以上,目前粉丝约2400人。每周发布1-2篇信息,加强了市卫健局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建设。

3.传统公开渠道方面:医疗机构实时在公开公示栏对医疗机构的各类服务项目、就医指引、政策宣传及院务等进行公开,有效提升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五)监督保障。

1.加强保密审查,保障卫生健康信息安全。为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的发布,不违反国家保密制度,制定《都匀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机制》《都匀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每次发布信息前进行层层审批,即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政务公开管理员整理—办公室主任保密审查—局领导审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及卫生健康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截至目前,未发生过一例违反信息安全的责任事件。

2.为规范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都匀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在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及时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不能满足群众现目前需要;二是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务公开方式群众关注度较低,部门需要群众知晓的信息不能第一时间反馈到群众;三是从事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规范加强。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在目前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政务信息公开人员配备力度,同时,各乡镇卫生院、分院配备专兼职信息员,并加大培训力度,确实提高工作能力,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涉及我局的相关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全市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信息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主动听取广大群众对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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