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5号)要求, 我市2021年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16日。
举报电话:0854—8224310。
通讯地址:都匀市青云湖大道中段4号,邮编:558000。
附件:
1.2021年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国家专项计划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2.2021年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地方专项计划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都匀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