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参保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职责划转和上级部门要求,2020年4月起人社部门代征职工医保的相关工作正式移交给我局。我局从4月5日起对各参保单位办理征缴相关业务。
同时,将同步执行减征政策和受理缓缴申请,对系统减征功能出来后,已经缴纳减征期间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根据各单位已缴费情况生成《减征期间已缴费单位退费告知书》打单时进行抵扣;对系统减征功能出来前,已经核定打单但未缴费并且符合减征的参保单位,进行撤单并重新打印医保征集单。
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欠费超过二个月(医保系统已进行调整,医保欠费不超过二个月医疗待遇不受影响),仍然无法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且符合减征的参保单位,向医保局提交《都匀市企业受疫情影响缓缴医疗保险费申请表》和《都匀市企业缓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承诺书》,经审批同意后,按每月20日前申报变动和应缴费情况,打印《缴费征集单》,进行虚拟划帐,个人帐户和医疗待遇都正常享受。参保单位缓缴期结束,在缓缴期满的次月25日内补清应缴医疗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办公地址:都匀市民族路1号西山新苑1单元2楼(民政局二楼)医保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198115
都匀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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