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林业局2024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制表时间:2024年1月23日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1 | 天然林管护补助 | 都匀市林业局 | 天然林管护林管员和护林员 | 根据编制的2024年度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林管员管护劳务费3400元/月,护林员管护劳务费1600元/月。 | 由乡镇(街道)提供天然林管护兑现清册及护林员兑现清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等,经确认无误后录入财政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系统,然后推送至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复核后推送至金融部门落实补偿兑现。 林管员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发放。 |
按月发放 | 按月发放 | 1.《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环〔2021〕3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环〔2021〕4号) 2.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 |
2 | 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 | 2024年度签订协议聘用的生态护林员 | 10000元/年(各县市视具体履职考核情况发放) | 由乡镇(街道)提供生态护林员补助发放清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等,经确认无误后录入财政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系统,推送至财政部门,然后县级财政部门复核推送至金融部门落实补助发放。 | 每月一次 | 按月发放 |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 2.《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工作实施方案》 3.《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黔林资通〔2016〕581号) 4.《精准扶贫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规范》(DB52/T1281-2018) 5.《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0号) | |
3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地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 | 16元/亩(由省、市、县按4:3:3比例承担) | 由乡镇(街道)提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清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等,经确认无误后录入财政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系统,然后推送至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复核后推送至金融部门落实补偿兑现。 | 一年一次 | 按年发放 | 1.《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9号) 2.《贵州省公益林保护与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黔林资通〔2014〕199号) 3.《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23号) 4.《精准扶贫贫困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规范》(DB52-1278-2018) 5.《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1〕3号) | |
4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国家级公益林) | 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所有者 | 16元/亩 | 由乡镇(街道)提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清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等,经确认无误后录入财政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系统,然后推送至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复核后推送至金融部门落实补偿兑现。 | 一年一次 | 按年发放 | 1.《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9号) 2.《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通知》(黔财建〔2019〕126号) 3.《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11〕4号) 4.《贵州省公益林保护与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黔林资通〔2014〕199号) 5.《精准扶贫贫困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规范》(DB52-1278-2018) 6.《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1〕3号) | |
5 |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 全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 | 每年100元/亩(补助5年) | 由涉及退耕还林任务的镇(乡、街道)提供验收合格、公示的退耕还林补偿兑现清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经确认无误后录入财政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系统,然后推送至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复核后推送至金融部门落实补偿兑现。 | 每年1次 | 按年发放 |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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