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都匀市司法局
地 址:都匀市广惠路167号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 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邮 编:558000
办公电话:0854-8223482
负 责 人:罗光民
信访方式
信访咨询电话:0854-8223482
信访邮箱:duyssfj@126.com
信访地址:都匀市广惠路167号,邮编558000
二、内设机构
(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负 责 人:肖荣
办公电话:0854-8198906
(二)办公室(信息技术科)
负责组织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会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统计、信息、宣传、建议提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和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和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负 责 人:谭木英
办公电话:0854-8223482
(三)社区矫正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处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日常事务。管理、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处置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突发性事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安置帮教工作。
负 责 人:覃锦钰
办公电话:0854-8198920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牵头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指导、检查、协调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负 责 人:樊树月
办公电话:0854-8198951
(五)法治督察科
承担州局交办及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报备、清理、后评估等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督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镇(乡、街道)及市直部门法治督察工作。统筹协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督察督办、考核考评工作,承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调研,总结推广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负 责 人:刘泽慧
办公电话:0854-8259818
(六)政策法规科(都匀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承办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牵头、协调或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以及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负 责 人:杨 霞
办公电话:0854-8198956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承担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行业“谁执法谁普法” 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 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负 责 人:文国美
办公电话:0854-8198991
(八)律师工作管理科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权限审查律师机构的设立、律师机构及执业律师的年检、注册登记等工作。指导律师党建工作,负责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监督工作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
负 责 人:甘 云
办公电话:0854-8198981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承担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
负责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承担派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工作。承担职能范围内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州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佘建萍
办公电话:0854-8198928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乡镇(街道办)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负 责 人:陈应文
办公电话:0854-8198967
(十一)装备财务保障科
负责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装备规划、采购、分配及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管理经费使用,确保资金合规高效使用。进行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和报表编制,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固定资产,包括登记、清查、处置等,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与执行,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开展内部财会监督,监督财务和装备管理的合规性,防范风险。落实上级关于装备和财务管理的政策,制定并实施相关规章制度。
负 责 人:石培丽
办公电话:0854-8198916
(十二)政工科(警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警务等工作。负责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人员的初审上报工作,承担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警务督查工作相关事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先进和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承担职能范围内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邹雪芬
办公电话:0854-819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