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非公开信息内容 | 理由或依据 | 备注 |
1 |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 《审计署保密管理规定》“审计项目计划(含授权审计项目计划)应当作为工作秘密管理。” | |
2 | 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等审计业务工作过程中的业务文书和资料。 | 与审计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公平、公正。 | |
3 | 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论性业务文书以及审计调查报告等。 | 按《审计署保密管理规定》作为保密资料管理。 | |
4 | 涉及干部人事管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内部档案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 |
5 | 涉密文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规定,不予公开。 | |
6 | 涉及意识形态和宗教等相关信息。 |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意识形态及宗教等相关文件规定,不予公开。 | |
7 | 工资福利相关统计数据及个人工资信息。 | 工资福利相关统计数据属于行政机关内部人事工作运转内部信息,及个人工资信息都需要保密(除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公开的除外)。 | |
8 |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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