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及省、州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推进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先后建成匀东镇、墨冲镇、平浪镇、毛尖镇污水处理厂(归兰乡预计2023年年底建成),实现区域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自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以来,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纳污治污的效能,在改善我市乡镇区域水环境治理、人居生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污水处理厂自建成以来,除匀东镇征收了污水处理费,其余乡镇均暂未开征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保障仅靠财政补贴运行,污水处理厂的持续运行状况较差。为做好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持续运营保障工作,根据都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市水务局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及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都匀市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拟全面开征都匀市乡镇污水处理费。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贵州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制定。
三、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为规范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及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有必要制定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对征收相关过程予以进一步规范,以促进都匀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都匀市乡镇人居环境。
可行性:一是《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都匀市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匀发改通〔2016〕48号)、《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都匀市毛尖镇、沙包堡办事处杨柳街社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制定方案>和<都匀经济开发区大坪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制定方案》的通知>(匀发改通〔2021〕18号 )等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文件已制定完成并印发。二是《都匀市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紧密结合都匀市实际情况进行起草。
四、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方案》明确了制定该文件的目的,通过征收污水处理费,来促进城镇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提高污水处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实施方案》规定了污水处理费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和计量方式、征收方式等;三是确定了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四是规定了污水处理费的专项用途;五是对征收过程中的保持措施予以了规定。
五、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贵州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都匀市水务局借鉴周边县市区的做法,结合都匀市实际,2022年12月初,起草制定了《实施方案》(初稿),并发文征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镇(乡、街道)等部门修改建议与意见。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做了修改完善,于2023年6月初再次发文征求修改意见,现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