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1年,我市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1947元、15972元,同比增速分别为8.6%、10.4%,相比全国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7412元、18931元,绝对值分别低5465元、2959元,低于全国收入水平;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6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2.6万元。居民收入总体水平低、城乡区域间收入不平衡、收入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6号)文件精神,坚持把增加居民收入作为检验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加快提升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我市特制定《都匀市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二、居民增收的目标是什么?
2022-2024年,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左右和12%左右,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6左右。
三、《方案》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方案》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共提出32条措施。
围绕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提出将我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将5%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将农村劳动力劳务报酬占以工代赈项目投资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三年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建筑劳务就业1000人以上、累计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700个以上,适时提高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等政策措施。
围绕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提出实施粮油单产提升工程,做大做强生猪、茶叶、蔬菜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落实将土地出让收益50%用于农业农村发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等政策措施。
围绕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提出对涉农补贴资金开展全面清查,规范使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专项资金,确保各项补贴补助足额、及时、精准发放,实施职业技能证书直补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等政策措施。
围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出全市107个涉农村开展“三变”工作,实现覆盖率100%,鼓励农民利用土地、林地和闲置房屋与龙头企业、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入股发展农业产业、林下经济,积极参与务工和利润分红,积极探索有效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开展盘活闲置低效扶贫资产专项行动等政策措施。
四、《方案》针对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方案》针对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共提出19条措施。
围绕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提出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企业工资增长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技能人才待遇等政策措施。
围绕增加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提出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创建、对就业困难群体创办小微企业实施补贴、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上规入统等政策措施。
围绕增加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提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严格执行省级制定的城市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机关单位企业合理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等政策措施。
围绕增加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提出积极探索城市“三变”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居民入股城市公共资源运营试点,确保足额及时发放居民住房拆迁安置费等政策措施。
五、为什么《方案》要专门提出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方案》就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目前,我市居民就业技能还不高,一方面存在需要技能的高薪岗位找不到人,另一方面部分普通劳动者找工作面临困难,结构性失业既影响了企业发展,也影响了居民就业稳定性和增加工资收入,因此,《方案》将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作为促进居民增收的三大行动之一。
《方案》围绕提高居民劳动技能共提出8条措施。包括实施中职“强基”工程、高职“双高”工程、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证书直补制度,全面推进我市职业院校“双证书”行动,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东西部协作,大力实施“技能贵州”行动等政策措施。
六、《方案》实施后将会产生那些成效?
一是可缩小我市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国的差距。2021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947元,相当于全国水平的8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972元,相当于全国水平的84%,通过《方案》实施,力争到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国的差距大幅缩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90%以上。
二是可缩小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2021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3,如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左右和12%以上,到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比将稳定在2.6左右。
三是可促进共同富裕。促进居民增收重点在农村居民、难点在农村居民。通过《方案》实施,可以进一步聚焦资源投向“三农”领域,推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