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  作者:市政府办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制定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文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计划,有关部门应当按计划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对普查结果进行分类、登记,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民间文学 

(二)传统音乐 

(三)传统舞蹈 

(四)传统戏剧 

(五)曲艺 

(五)传统美术 

(七)传统技艺 

(八)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九)传统医药 

(十)民俗 

二、《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制定目标   

通过名录的公布,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使我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三、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公布依据 

根据《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计划,有关部门应当按计划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对普查结果进行分类、登记,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另外,省级、市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分别由同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四、《名录的通知》主要内容 

主要是确定“都匀酸系列食品制作技艺”等7项入选云和县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文件原文】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音视频解读】
【征集调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