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都匀市全面彻底开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11月27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彻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全面彻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前一阶段已开展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全面彻底、系统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都匀市全面彻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都匀市全面彻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11月25日、11月27日全国、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全面彻底、系统深入的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按照省、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摸清安全隐患、找准薄弱环节,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市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死亡人数持续减少,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
组成由邓忠学(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罗仕凯(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仁德(市政府副市长)、严平亚(市政府副市长)、龙仲芳(市政府副市长)、洪儒兵(市政府副市长)、王 琳(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陈亚东(市政府办、市应急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其他副主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安监局),由胡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
成立6个综合督查组和22个专项检查组(详见附件)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检查范围
(一)覆盖范围。全市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行政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行业领域。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危化管道、冶金等八大行业,消防、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地质灾害隐患、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镇管理、特种设备、水利、林业、旅游、景区景点、电力、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学校、粮食流通、地矿地质勘探、仓储、加油站、油库、木材加工、烟草、国资企业等行业领域。
(三)重点地区。突出检查近年来事故多发上升的重点地区、发生重大事故的重点地区,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同类事故反复发生、同类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地区。
四、检查形式
以各单位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三种形式开展。各有关部门在检查中要注重创新工作方式,在全面检查督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不同方式进行,突出“双随机”和“四不两直”,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持续跟踪、一盯到底。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安委办。
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全面彻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三个阶段工作同步推进、交叉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在前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按照属地原则将有关情况报市安委办和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二)重点检查阶段(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全面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和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抽查复查。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存在的问题,综合督查组和专项检查组对有关地区和行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三)“回头看”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各督查检查组要对前期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隐患是否整改、责任是否落实、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制度落实、措施到位、隐患消除。
六、工作安排
(一)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的工作任务。
1.12月2日之前制定本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全面彻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报市安委办。
2.11月30日至12月18日,组织、督促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
3.12月18日之前,市安委办要对全市上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督查情况和领导带队检查情况于12月20日之前报市安委办。
4.12月21日至12月25日,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上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相关情况于12月25日之前报市安委办。
5.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州级统一制定的各行业检查表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必须及时上传至“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
6.市安委办要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四级联动”日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将前一天下午和当天上午的检查情况、隐患情况、事故情况报州安委办。
(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
1.12月3日之前制定本行业全面彻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报市安委办。
2.即日起至12月20日,组织开展本行业的重点企业全覆盖检查并对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将督查检查情况于12月23日前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市安委办。
3..12月21日至12月25日,市安委办组织对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
4.市级22个专项检查组要按照州级统一制定的各行业检查表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必须及时上传至“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
5.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四级联动”日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1点前,将前一天下午和当天上午的检查情况、隐患情况、事故情况报市安委办。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进行检查,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抽调精兵强将认真、严肃、负责地开展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市建筑工地领域的安全检查,要结合市安委办转发的《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做好迎检工作。
(二)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的检查要对照检查细则,逐一检查到位,不得疏漏、不得马虎。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要注意检查及监管执法的规范性,避免对同一企业的重复检查。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五落实”。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报市安委办备案,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和引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四)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未落实主体责任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格监管、严格执法,绝不允许得过且过。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大监督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单位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盯死看牢,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坚决防止停不下来、停而不整等情况。要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五)加强调度,及时通报信息。市安委办要加强调度,继续严格落实每日签字报告制度,及时、准确逐级向州安委会上报本地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及事故、隐患情况。
(联系人:莫宗杰,联系电话:0854-7101123;电子邮箱:duyunawb@163.com)
附件:1.都匀市6个综合督查组分组名单
2.都匀市22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组分组名单
附件1
都匀市6个综合督查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胡 波(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白 云(市安监局)
联络员:莫宗杰
第二组:
组 长:张元聪(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苏 俊(市住建局)
联络员:蒙 君
第三组:
组 长:罗仁伟(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郑永毅(市教育局)
联络员:黄正斌 15*******42
第四组:
组 长:曹 阳(市工信局局长)
成 员:李溢卉(市城管局)
联络员:杨家煜
第五组:
组 长: 郑冰阳(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金 晨(市水务局)18*******57
联络员:杨再荣 15*******28
第六组:
组 长:王 鲁(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胡祖龙(市旅发委)
联络员:李 波
注:(1)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
(2)具体督查时间、督查细则另行安排。
附件2
都匀市22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组名单
1.煤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刘国勇(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安监局抽调
联络员:韦帮站
负责全市煤矿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加强对已关闭矿井、改扩建矿井、停产整顿矿井的检查管控,盯紧看牢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三类”重点煤矿和瓦斯、水害、顶板“三类”主要灾害。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超能力组织生产及隐患排查治理,停产整顿的煤矿整改及复产验收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负责全州非煤矿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对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和水害防治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冶金等八大行业领域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艳红(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安监局抽调
联络员:朱文旭
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化管道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各环节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重点对油库、加油站、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企业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负责全市冶金等八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及其生产、使用、存储、运输以及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冶金等工贸行业的煤气区域、交叉检修、有限空间、铝镁制品机加工、高温熔融金属吊运浇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场所。
3.工业企业、仓储和加油站、油库安全检查组:
组 长:杨启武(市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工信局抽调
联络员:杨家煜
负责全市民爆器材及国防科技工业企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对民爆器材企业及其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我州境内重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实验、储存、销毁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控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6〕277号)要求,负责工业园区工程和技改工程隐患排查整治。负责仓储和加油站、油库领域安全检查。对所属单位和企业、物资储备系统物资仓储、运输等及其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矿产资源非法违法开采和地质灾害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邓雪忠(市国土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国土局抽调
联络员:黄正斌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非法违法开采和地质灾害领域安全检查。对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点)、企业、单位和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非法违法开采打击整治工作,
5.消防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莫开林(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从市公安消防大队抽调
联络员:黄 东
负责全市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对商(市)场、养老院、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出口以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同时,要督促基层组织、网格员加强对居民楼院和农村村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6.民爆和油气管道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林 荣(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公安局抽调
联络员:刘国建
负责全市民爆企业和乱挖、乱建、乱钻等破坏油气管道行为的安全检查。对民爆器材运输、使用、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特别是对远距离运输和非法违法生产、销售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7.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 鲁(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从市公安交警大队抽调
联络员:李 波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车辆尤其是“三客一危”车辆的安全检查,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和酒后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临水临崖路段的专项检查。
8.道路运输管理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蒙胜利(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交通局抽调
联络员:蒙 君
负责全市营运车、公交车领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车辆尤其是“三客一危”车辆的安全检查,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和酒后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检查。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在建项目工程的专项检查。负责全市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检查。加强对航运船舶和航道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和信息预警,有效预防水上运输安全事故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负责全市农村公路领域安全检查。加强对农村公里桥梁、隧道、涵洞、边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的专项检查。
9.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彭 伟(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住建局抽调
联络员:杨再荣
负责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重点加强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和隧道等地下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检查,全面排查临山临水建筑工地、厂房宿舍和临建设施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高空作业设备的防风加固措施,严防坍塌、高坠、物体打击、用电伤害等安全事故;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强化施工现场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管理措施,严禁雨雪凝冻和大风天气强行施工作业,重点做好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选址评估和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对深入推进老楼危楼排查治理,确保危险房屋及时得到整治,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10.城镇燃气、城镇管理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志刚(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城管局抽调
联络员:李溢卉
负责对全市市政、城镇燃气、城镇广告牌广告箱领域安全检查。
11.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吴建军(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市场监管局抽调
联络员:李芸芸
负责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化工、冶金、氨制冷等重点行业和企业,铁路、高速公路、电力和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适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的特种设备及气瓶充装站等安全生产情况。
12.水利设施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李 豫(市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水务局抽调
联络员:金 晨
负责全市水利设施领域安全检查。对在建和已建成的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病险库除险加固、防洪、防溃坝安全、人饮安全工程、灌区节水改造和农村水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检查水利办公场所、风景旅游区、宾馆、水文测验塔架、勘测设计人员野外作业防护措施。
13.文化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易求风(市文旅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文旅局抽调
联络员:庹建新
负责全市文化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14.旅游行业、景区景点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陈 林(市旅发委副主任)
成 员:从市旅发委抽调
联络员:胡祖龙
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景区景点领域安全检查。对旅游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特种设施设备、游客聚集场所、恶劣天气应对、地质灾害防范等旅游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5.电力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方 勇(都匀市供电局城区分局生产副局长)
成 员:从都匀城区供电局抽调
联络员:胡湘泉
负责全市电力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对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含电力在建项目的企业),以及电力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重要电力设施、油库、氢站、氨区等重点部位,电力工程建设及防洪度汛安全工作情况。
16.医疗卫生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罗名林(市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卫计局抽调
联络员:秦晓羽
负责全市医疗卫生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生产设施设备(锅炉房、配电房、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车辆等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17.食品药品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翁慕松(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场监管局抽调
联络员:王 进
负责全市食品、药品领域安全检查。对食品和药品相关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查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食品和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企业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8.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蒙艳云(市农工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农工局抽调
联络员:罗祖飞
负责全市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领域安全检查。对农机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拖拉机、农用车辆等农业机械证照和使用管理情况。对渔业船舶企业和船主、渔船安全技术状况、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渔船违章作业、违章载客、违章改建等行为,加大对渔船非法营运及船员无证驾船和酒后驾船的查处力度。
19.学校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黄同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从市教育局抽调
联络员:郑永毅
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校车安全检查。对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室、宿舍、校车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行为。
20.林业、木材加工安全检查组:
组 长: 刘红卫(市林业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从市林业局抽调
联络员:方文斌
负责对林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森林防火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森林旅游、木材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整治。
21.烟草行业加工检查组:
组 长:宋钦宇(市烟草局纪检组长)
成 员:从市烟草局抽调
联络员:孟应力
负责市烟草行业安全检查。对所有涉及“两烟”的生产经营场所,“两烟”仓库、物流中心、生产车间、下属单位、收购站(点)、现代农业工场、在建工程项目等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生产设施设备(锅炉房、配电房、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车辆等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22.油气管道行业安全检查
组 长:刘书磊(市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发改局抽调
联络员:高秀华
负责油气管道行业安全检查。对油气输送管道沿线存在占压穿越、安全距离不足、滑坡、山洪地质灾害和其他工程弃渣等危及管道安全情形的地区,加强巡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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