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都匀市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都匀市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迎大庆防风险保稳定有关精神,扎实推进全市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州工作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以“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为目标,明确职责,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排查整治,消除治安、消防、交通、食品等各类涉校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娱乐、经营秩序环境,有效预防各类案(事)件发生,有效解决学校及周边各类突出问题,校园及周边重点部位、场所和环境明显改观,确保全市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三、领导机构
组 长: 何建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盘青青(市政府办副主任)
林 荣(市公安局政委)
徐 静(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段炳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兴庆(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班 松(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
王跃兵(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元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 波(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文戟(市住建局局长)
喻 民(市司法局局长)
顾静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 轲(市水务局局长)
龙 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莫开林(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罗贤慧(文峰办事处主任)
黄已珍(广惠办事处主任)
敖建军(小围寨办事处主任)
罗 勇(沙包堡办事处主任)
吴依宁(绿茵湖办事处主任)
高长虹(墨冲镇镇长)
汤 立(平浪镇镇长)
韦 鑫(毛尖镇镇长)
蒙胜利(匀东镇镇长)
蒙崇莲(归兰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王兴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四、部门职责
(一)市纪委监委:在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法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及公职人员违纪违规和职务违法行为。
(二)市委宣传部:指导全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闻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市优化校园安全环境工作中典型经验,并对破坏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人与事依法及时予以曝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三)市检察院:积极参与整治破坏法治环境、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依法打击扰乱和破坏校园安全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为我市教育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市教育局: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定期召开会议研判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各校(园)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指导学校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反恐防暴,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培训机构等内保的检查指导;会同教育局指导各校(园)开展治安防范、网络、禁毒、交通安全等教育;依法治理校园周边车辆占道违停现象;学生集中上放学时段,在学校门口做到见警车、见警员、见警灯;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会同市委网信办做好校园网络舆情的监控处置工作,督导检查学校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六)市司法局: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法治副校长的培训及派驻;妥善调解社会和学校之间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针对学校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七)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加强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监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室等现象发生;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各种含有反动、淫秽、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违法文化经营活动,查缴以青少年学生为销售对象的非法出版物。
(八)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监管校园周边市场秩序,加强对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加强对学校配餐企业及食堂食材的采购、运输、贮存、分拣、配送、加工、供餐、分餐、留样、消毒等环节的监管和指导;牵头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专项整治;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等相关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培训;加强对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或有损与校园营造良好环境的招牌、广告的监管。。
(九)市卫生健康局: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控、指导和监管;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指导学校对疑似实物中毒发病的师生进行甄别;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校园供餐的农副产品实施监管,对进入学校食堂或中心厨房的蔬菜进行不定期的农残抽检。
(十一)市消防大队:负责对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管理,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十二)市水务局:督查辖区有关单位做好重点水利设施防溺水安全管理,开展检查除险工作,设立必要的警示标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明确各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人员担负安全信息员;负责定期巡查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水库湖泊桥梁护栏情况,并根据职责范围及时维修加固或督促相关单位维修加固;督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在水库、坑塘、河流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
(十三)市住建局:负责校园及周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杜绝校园周边施工安全隐患。
(十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各乡镇办事处清理和取缔校园周边游商小贩、摊点、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小广告、噪音污染的日常巡查工作。
(十五)各乡镇、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宣传教育法规、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协助有关部门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力度;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加强对学校安全的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营造尊师重教的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各乡镇(办事处)教育督导办公室要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常规检查、指导。协助学校联系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十六)校(园)工作职责: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消除校园周边治安等隐患;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和经费,加强“三防”建设;强化值班与校园周边安全巡查,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治;扎实抓好师生安全教育与常规管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台账(见附表),并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每学期开学初,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一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市教育局、各乡镇(办事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块而治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各辖区内校(园)及周边形成常态化安全排查。
(三)每学期开学前,各职能部门对风险防范工作进行研判,至少到校园及周边开展一次安全查处。根据工作职责,形成对学校安全常态化管理,做好提前防范和指导,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把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中。
(四)开学初,各校(园)必须开展安全教育第一课,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大排查,排查出的隐患需要职能部门帮助处置的,书面报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立即安排人员到场处置并按要求填写联动机制信息表(见附表1),于当月30日前将此表上交市教育局。
六、责任追究
市政府将对存在较大校(园)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若因整改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将对负有相关责任的部门、乡镇(办事处)及学校进行责任倒查,由市纪委监委追究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责任。
附件:1.学校隐患治理联动机制信息登记表
2.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精细化信息管理台账
3.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4.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周记录表
5.学校消防安全和防溺水隐患排查周记录表
6.学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周记录表
7.学校校园安全隐患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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