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23〕47号)文件精神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确定检查都匀市乡村振兴局、都匀市产投(集团)民生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紫云智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都匀市人民政府绿茵湖街道办事处、都匀市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和都匀市信访局等6家行政、企事业单位2022年度会计法规执行情况。
一、检查时间
公示之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对2022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财务资料等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工作质量、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等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审查会计资料,核对账证、账实和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等。
都匀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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