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和美丽贵州建设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我局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的第一学习议题。2024年以来,先后在5次党委会、3次局长办公会上集中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研讨5次,持续深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牢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将思想认识和行动实践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生态治理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一是配合省级、州级完成自然资源确权资料收集、权籍调查等工作。二是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对涉及自然资源、水务、林业、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基础资料收集,并制作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底图,完成全市4重点区域的权籍调查工作,其中,县级自然保护区2个(都匀螺丝壳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都匀斗篷山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县属国有林场2个(都匀市国有马鞍山林场、都匀市国有平浪林场),并按照省级要求完成入库工作。
(三)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都匀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了我市耕地保有量53.1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43.7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607.0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78.92平方公里,《规划》充分考虑了我市未来发展方向,统筹了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895个重点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保障了下一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二是稳步推进乡镇和村级规划,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支撑。推动了除城市规划区外的5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96个村庄规划编制,为各乡镇、村的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农村农民建房等提供坚强规划支撑。三是突出重点区域规划。为保障规划刚性约束和需求,编制了《都匀市绿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都匀市杨柳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要区域规划,为重点区域发展提供了规划支撑。
(四)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有责任主体矿山生态修复。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督促指导矿山企业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二是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清水江源〈都匀段〉)并完成市级验收,完成修复治理面积53.45公顷。三是督促企业按规定计提矿山生态修复基金。根据《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89号),对矿山企业分类施策督促计提基金,2024年共有10家企业计提矿山生态修复基金228.77万元。
(五)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日常监管。一是依规科学布局矿业权。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规定,合理规划并设置矿业权,保障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在规划框架内有序开展,促进资源开发与空间利用的良性互动。二是严格审查矿业权设置。坚定不移贯彻生态优先理念,对各级各类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地以及生态红线区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禁止在这些区域新设矿业权。三是严格落实矿业权设置联合审查机制,矿业权新设、延续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严格落实各部门联合审查,全力避免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发生。
(六)严抓日常监管,维护矿业秩序。一是联合公安、应急、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开展执法,积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空中监管+地面巡查”,对重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区域开展全覆盖常态化巡查管控,实行定人、定点、定区域的工作要求,落实包保责任和网格化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024共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1589次,立案查处9起,累计行政处罚5.81万元,收缴非法开采矿产品9.2万吨,公安机关对3起非法采矿涉嫌犯罪线索立案调查。二是印发了《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群防群治”新格局,有效维护我市矿产资源有序开发。
(七)切实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反馈涉及我局7个问题中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3件(均为重复件),我局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未办结件制定了整改措施,将按时、保质推进办结。二是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个问题(兴和煤矿、茶山煤矿复绿效果差、良亩村矿山治理点不到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三是组织市生态环境、市林业共同对涉及问题较多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排查,全市在册矿山共计35个,其中在产在建矿山15个,已停产9个、已关闭2个、未建9个,暂未发现存在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重大生态环境问题。
(八)全力以赴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聚焦耕地保护考核目标任务,制定《都匀市2024年度变更调查暨年度卫片执法整改工作方案》《都匀市2024年新增耕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利用2024年季度卫片监测成果开展日常执法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大力摸排可恢复的耕地,通过日常变更“找回”耕地1.03万亩,全市2024年度实际耕地保有量54.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3.74万亩,达到省级下达目标任务要求。三是成立了市级新增耕地建设工作专班,有效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生产,2024年以来通过“化存量、推增量”方式开展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占补平衡指标入库0.41万亩,指标实现“扭负为正”,库内节余指标1093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都匀市自然资源局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美丽贵州建设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实施国土空间布局优化行动、构建绿色农业空间、保护美丽生态空间、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扛牢部门职能职责。深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学习议题。持续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坚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坚决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使命,自觉将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稳步推进乡镇和村级规划,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支撑。推动除城市规划区外的5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96个村庄规划编制,为各乡镇、村的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农村农民建房等提供坚强规划支撑。
(三)加强部门联动,完成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联合应急、林业、水务等部门,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制定方案、抓好整改,突出抓好矿山越层越界建设、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整改,抓好重点环境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以良好整改成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监督监管责任,保护美丽生态空间。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纳入监管平台进行严格监管,严禁项目建设侵占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有责任主体矿山生态修复,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督促指导矿山企业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
(五)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构建绿色农业空间。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坚持“精准选址、精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项目建设中做到少占耕地,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持以补定占,确保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查防结合遏制违法占耕行为,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六)开展林地耕地置换,优化农业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林地和空间布局,以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坡度数据、最新遥感影像和各类用地限制因素,摸清我市耕地与林地置换底数,构建全市优化耕地与林地空间布局规划数据库,系统优化耕地与林地空间布局,科学推动林地“上坡”、耕地“下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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