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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都匀市民族中学、都匀市匀东镇中学 校址调整办学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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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第197号令)相关规定,为方便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决定举行都匀市民族中学、都匀市匀东镇中学校址调整办学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都匀市民族中学、都匀市匀东镇中学校址调整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9日 15:00-18:00

地点:都匀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都匀市文明路88号)

三、听证参加人、旁听人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

1.部门陈述人9名。

2.非部门陈述人:市党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民生监督员1名、教师代表4名、家长代表9名,共17名。

家长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若报名人数未达到会议规定人数,由相应学校推荐补足;若超过会议规定人数,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其他代表由其所在单位推荐或市教育局邀请的方式产生。

(二)旁听人

听证会受场地限制,设旁听席10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报名的先后顺序产生,报满为止。

四、报名办法

(一)听证参加人

1.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口语表达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4)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2.报名方式

需要参加听证人员,请于2023年5月20日至5月24日(8:30-12:00,14:30-18:00)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都匀市教育局二楼基础教育科(都匀市文明路88号)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经确认属实后报名有效。

(二)旁听人

1.报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报名方式

需要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3年6月19日14:00-14:30,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都匀市教育局一楼旁听人报名处(都匀市文明路88号)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经确认属实后报名有效。

联系人及电话:张志亮   0854-8228201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都匀市民族中学、都匀市匀东镇中学校址调整办学实施方案(草案)(建议稿).docx

附件2 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docx


都匀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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