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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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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及教育部、省、州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依法保障、统筹安排原则。

(四)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填写《都匀市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提出申请,由镇(乡、街道)或村(居)委会审批后,可延缓到七周岁入学。

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等材料。

二、小学招生

各小学要加强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有效避免一年级招生择班择师现象,推进实施一年级“阳光招生、均衡分班”,促进教育公平。

(一)乡镇公办小学招生

1.在镇(乡、街道)组织领导下,乡镇中心完小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合理规划招生范围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各镇(乡、街道)和镇(乡、街道)中心完小要组织开展辖区适龄儿童排查,做好与公安户籍适龄儿童数据比对,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动员家长依法送其适龄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做到应招尽招,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城区公办小学招生

1.划片就近入学

学龄儿童在所属招生范围内学校申请入学应符合以下条件:

A类:有“房产”且常住。学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拥有全产权房产,且入住满1年以上,即2024年8月31日前入住。

B类:“四老”房产且常住。学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未有房产,一直与“四老”共同居住,需提供关系证明、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四老”指的是学龄儿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C类: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1)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烈士、脱贫攻坚一线因公死亡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2)父母为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剑江英才、招商引资对象、招引人才对象、国家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进入本市工作,尚未购买房产人员子女等符合政策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的,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3)外来经商人员在市区无房产,但“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都匀市缴纳三年以上各类社会保险证明)的,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4)适龄儿童中的流浪儿童、孤儿,在未找到或者未确定法定监护人前,由救助、收养机构送其就近入学,相关学校应安排学位或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D类:随迁子女入学。在市区未有房产的外来租房户(含“三证”不齐外来经商户),其随迁子女入学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各小学不得拒收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或由市教育局依法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

2.城区小学招生划片

因优化校点布局,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有以下调整:

一是将都匀七小原招生范围以会仙路与观澜路交汇处,沿观澜路至凤凰路交汇处抵173新天地小区为界,东北面划归都匀三小(七星校区);二是将都匀十二小原招生范围以毛尖大道东段星佳园小区途经毛尖大道中段至剑江大道中段交汇处,沿剑江大道中段至电信大楼为界,东南面划归都匀三小(七星校区);三是都匀三小(七星校区)招生范围东面从毛尖大道东段星佳园小区沿东山大道北段至东山大道中段抵凤凰山水花园小区;南面从东山大道中段凤凰山水花园小区途经173新天地小区至凤凰路与观澜路交汇处,沿观澜路至会仙路交汇处(黔南师院后门)经清水湾小区靠剑江河一侧外部道路至电信大楼;西面从剑江大道中段电信大楼向北至剑江大道中段与毛尖大道中段交汇处;北面从剑江大道中段与毛尖大道中段交汇处沿毛尖大道东段至星佳园小区。

其他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维持2024年招生区域不变。具体招生范围见《都匀市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3.严格组织入学排查

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相关规定,学生入学排查工作以市政府管理为主,市教育局统筹协调,镇(乡、街道)为责任主体,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为确保小学招生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实行“二次”审核并接受社会监督。

4.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1)入学登记。8月4日至8月5日,进行入学审核登记。学生家长要携带房产证、(外县市人员出具居住证、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出具租房合同)、户口簿。由学生家长填写《都匀市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学校查验相关证件原件并收取材料复印件2份,将相关的材料复印件装订在《都匀市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背面,上报市教育局1份,学校存档1份。

(2)调查初审。各校组织对已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初审,通过入户调查、到相关部门(单位)核查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甄别入学新生实际居住地址所属范围等。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要及时通知家长(法定监护人),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及相关协调工作。

(3)上报初审意见。各校在8月11日前将初审结果,即《都匀市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附相关印证材料装订于背面)《都匀市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申请登记报名汇总表》上报到市教育局。

(4)最后审核。市教育局对各校新生入学信息和相关材料及入学资格进行审核。

(5)公布入学名单。8月16日,各校张榜公布入学新生名单。

(6)报名注册。8月29日至8月30日,各小学组织开展报名工作。9月20日前,各校要完成新生网上系统学籍注册。

三、初中招生

(一)划片招生入学

1.乡镇小升初,实行整班移交入学

乡镇公办小学小升初,实行单校划片入学和整班移交,不下达招生计划,做到应招尽招。

凯口中学招收石龙片区、凯口片区小学毕业生。

墨冲中学招收墨冲片区、良亩片区和沙寨片区小学毕业生。

甘塘中学招收绿茵湖片区、毛尖片区小学毕业生。

实验中学招收王司中心完全小学、坝固中心完全小学、新场小学、归兰水族乡和杨柳街学区小学毕业生。

都匀四中招收白泥田中心完全小学毕业生。

都匀十中招收大坪中心完全小学、牛场小学毕业生。

黔南师院附中招收联芒中心完全小学毕业生。

都匀五中招收平浪中心完全小学、大河中心完全小学、普林中心完全小学毕业生。

2.城区公办初中的招生,实行按社区划片入学

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招收匀杨社区、龙昌社区、七星社区、红星社区在我市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都匀三中招生范围:招收百子桥社区、文化社区、清华社区、龙潭社区、文峰社区、新华社区、云宫社区、庆丰社区及蒙家桥社区象鼻山原铁道口为界以东片区在我市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都匀四中招生范围:招收大西门社区、西苑社区、环西社区、红枫社区、西山社区、幸福社区、谢官冲社区及蒙家桥社区象鼻山原铁道口为界以西片区在我市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都匀十中招生范围:招收龙山社区、金恒星社区、春晖社区、观澜轩社区、嘉和社区、华馨社区、虹桥社区在我市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黔南师院附中招生范围:招收钓鱼台社区、凤凰社区、剑北社区、石板街社区、东山社区、广惠社区、平惠社区、平桥社区、环东社区在我市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都匀五中招生范围:招收大龙田社区、剑东社区、思源社区、剑西社区、剑南社区在我市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按行政区划,部分城中村不属于社区,但与社区交叉重叠,这部分村民子女按其住房坐落的社区范围入学。

(二)入学分配办法

1.乡镇小升初实行整班移交就读

乡镇公办小学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在暑期放假前完成。负责接收整班移交的初中学校,原则上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按照规定时间主动到对口小学开展招生工作。镇(乡、街道)分管教育的负责人、拟移交的小学六年级全体学生及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接收的初中学校校长和七年级班主任等人员参与整班移交工作。

整班移交时,镇(乡、街道)中心完小要将辖区所有小学六年级学生的花名册、纸质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整体移交给接收的初中学校,并填写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移交学校、接收学校、镇(乡、街道)、市教育局各存一份。

2.城区公办小学小升初按片区审核确定入学

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在居住片区内公办初中入学应符合以下条件:

A类:有“房产”且常住。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拥有全产权房产,且入住满1年以上,即2024年8月31日前入住。

B类:“四老”房产且常住。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未有房产,一直与“四老”共同居住,需提供关系证明、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四老”指的是学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C类: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1)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烈士、脱贫攻坚一线因公死亡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2)父母为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剑江英才、招商引资对象、招引人才对象、国家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进入本市工作,尚未购买房产人员子女等符合政策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的,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3)外来经商人员在市区无房产,但“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都匀市缴纳三年以上各类社会保险证明)的,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4)适龄儿童中的流浪儿童、孤儿,在未找到或者未确定法定监护人前,由救助、收养机构送其就近入学,相关学校应安排学位或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D类:随迁子女入学。在市区未有房产的外来租房户(含“三证”不齐外来经商户),其随迁子女入学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得拒收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或者由市教育局依法统筹安排入学的学生。

3.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日程

(1)乡镇小升初整班移交。7月11日前,各乡镇完成整班移交工作。

(2)城区公办小学小升初审核登记。8月4日至8月5日,由学生家长填写《都匀市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小升初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带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毕业小学进行审核登记。城区公办小学收取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上报1份,学校存档1份)。

(3)初审公示。8月6日至8月8日,城区公办小学对本校小升初学生初审进行公示。

(4)材料提交。各校在8月9日前将电子表册和纸质材料交市教育局。

(5)最后审核。市教育局对城区公办小学小升初分配进行最后审核。

(6)公示结果。8月12日至8月14日,市教育局和城区各公办小学公示小升初分配结果。

(7)发放入学通知。8月16日,城区各公办小学发放小升初入学通知书。

(8)报名注册和办理学籍。8月29日至8月30日,各初中学校组织开展报名工作。9月20日前,各初中学校要完成新生网上系统学籍注册。

四、特殊儿童教育保障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方案开展。各镇(乡、街道)和中小学要结合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出具的教育评估安置意见,依法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输送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工作,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咨询电话:0854-8240078,0854-8228201)


附件:附件1:都匀市2025年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doc

          附件2:都匀市2025年城区小升初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3:都匀市2025年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doc

          附件4:查询个人不动产信息步骤.doc

          附件5:都匀市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jpg

          附件6:都匀市2025年城区小学升初中招生范围示意图.jpg

          附件7:都匀市2025年二小新校区招生范围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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